水晶城三号馆四层KTV北侧区域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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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水晶城三号馆四层KTV北侧区域改造工程 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 ☑自建□代建□集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水晶城三号馆四层KTV北侧区域改造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施工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水晶城三号馆四层KTV北侧区域改造工程
2.2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东海县中国东海水晶城三号馆,具体地点由招标人指定;
2.3 建设内容:水晶城三号馆四层KTV北侧区域装饰装修及电气安装等工程施工,具体工作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5 工程规模:本次招标针对水晶城三号馆四层KTV北侧区域进行装饰装修及电气进行改造,本次改造面积约2000平方米;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41.551321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水晶城三号馆四层KTV北侧区域改造,主要包含室内装饰装修、电气设备安装、综合布线系统等相关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2.9 工期: 30 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2.10.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关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本工程执行【2023】 11 号文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电子证照启用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 旧版电子证照同时废止。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在有效期内),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在有效期内);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3.4.1□企业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 / 年 / 月 / 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设置要求为:1、类似工程业绩的企业或者项目负责人仅可选1项;2、类似工程数量仅可选1个;3、类似工程期限一般不得低于3年。);
(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不予认可的情形外,以下情形也不予认可:(1)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2)合同履行时,项目负责人不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或者超越注册建造师执业规模范围执业的;(3)项目负责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4)项目负责人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
□3.4.2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2年内),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3.4.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1年内),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4.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近5年内),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且未解禁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 号文。
投标企业(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及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
(3)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 号文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
(4)投标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至少包括2026年01月至2026年04月任意一个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如是退休人员需提供单位有效的聘用合同及退休证明。投标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
本工程执行苏建规字〔2026〕13 号、苏建规字〔2020〕1 号及相关规定,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施工合同归集(配备)时,项目负责人随招投标系统自动导入施工合同归集(配备)系统,其他关键岗位人员需在企业已注册(或归集(配备))的人员库中勾选后自动生成。(重要提醒:投标人请慎重考虑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安排,确保施工合同按时归集(配备),否则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5)本工程执行以下文件:连建发[2025]181 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诉处理程序的通知 ”;连建发[2025]182 号“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 ”;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6)资格审查申请书的内容不得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
□本标段以分包形式预留。接受大型企业将/%(不低于/%)以上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家(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且在拟分包项目计划表中明确。
□3.7 本次招标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资格审查标准 ”。
5.评标办法
5.1.1评标入围合格条件
投标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
5.1.2评标入围方法
符合评标入围合格条件的投标文件即为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当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超过20家时,招标人选择一种评标入围方法,也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两种以上入围方式,开标时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本标段采用以下两种方法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入围方法。
方法二:低价排序法;
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25%、3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再按报价由低到高取 15 家(R—般不少于15家, 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排序第 15 位存在两个及以上报价并列相同的,同时入围;不足 15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
方法三:均值入围;
具体如下: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 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已经去除的投标人不再参与报价平均值计算和后续评标;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及以上7家和以下8家共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取平均值(含)以上的具体数量为 7 家,取平均值以下的具体数量为 8 家, 平均值以下投标人应多于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合计数量 15 家(R—般不少于15家,具体数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足R家时,按实际数量计取)。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含)以上(或平均值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平均值(含)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含)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注: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的质疑、投诉情形而改变。
5.2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仅以投标报价作为评审因素。评分采用百分制,评分计算过程中的偏离率和分值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在推荐中标候选人时,如因投标人的评标价、综合得分相同而影响排序,综合得分相同的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评标价相同及其它情形由招标人以抽签方式确定。
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方法一、方法二其中的一种。需抽取的所有值与系数,由招标人代表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随机抽取确定。
5.2.1 投标报价( 100 分)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高 1%,扣减 0.9 分;评标价相对于评标基准价每低 1%,扣减 0.6 分;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5.2.2 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 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 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 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
评标基准价=A×K,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 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 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1×Ql+B×K2×Q2,Q2=l-Ql,K2=95%(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 90%~100%,装饰、安装为 88%~100%,市政工程为 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 84%~100%,其他工程 88%~100%)。
Q1 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
K1 取值范围为:95%、96%、97%、98%;
Q1、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抽签随机确定。
说明:
1、本工程设招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评标委员会不应当因为投标文件的部分项目存在不能成立的过低的投标价格而认定投标文件无效。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3、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方法一和方法二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基准价不重新确定。
4、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
5、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6 年 05 月 18 日至2026年 05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见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综合交易及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连云港专区(https://lyg.etrading.cn/)。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 05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交易模式,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7.3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8.1 本次招标要求网络上传投标文件,不再要求投标人准备纸质文件。
8.2 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
8.3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的,请您先联系CA公司和江苏翔晟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
2、CA数字证书、江苏翔晟(连云港办事点):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大厅CA签章窗口。
3、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
支持电话:400-998-0000,连云港本地技术支持电话:0518-85861319。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东海水晶城官网、连云港市综合交易及限额以下电子交易平台 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东海水晶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宏业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中华北路1号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海县牛山街道幸福北
路166号浅水湾美墅5区7栋7-2号
联系人: 吴宜安 联系人: 唐静
电话: 16605186645 电话: 0518-87251856/13775416740
传真: 项目负责人: 李壮
邮编: 222300 传真: /
电子邮箱: 邮编: 222300
电子邮箱: dhhongye@163.com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