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16信息来源:裕安专区阅读次数:

002001001 4b5cfc14-e3a9-45d9-b852-d40ee8311311 2026/04/27 08:30 裕安专区

西河口乡龙门冲村强昇竹木加工厂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西河口乡龙门冲村强昇竹木加工厂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西河口乡龙门冲村强昇竹木加工厂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裕发改审批〔2026216

1.4 招标人 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1.5 项目业主 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1.6 资金来源 中央衔接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河口乡龙门冲村强昇竹木加工厂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HXJY1110001054521001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 HXJY1110001054521001001

2.5 建设地点 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2.6 建设规模西河口乡龙门冲村强昇竹木加工厂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龙门冲村。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1设计内容:

项目范围内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

2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钢构厂房1600平方米左右,厂区硬化及水电基础设施等相关配套

3运营内容:

项目范围内公共区域的非生产车间、保安保洁、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商业运营和相关竹木产业等(具体以实际运营内容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方式,最高限价(费率)设定为审定预算价的 100%。项目总投资约为 370 万元。在运营期内,运营方需投入资金,并依据项目实际状况进行分期分批的资金投入;在运营期内,中标的运营商负责项目运营,承担场所、设备、设施等运营基础条件的维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运营期间,运营方需每年向发包方缴纳不低于总投资金额 4%的费用。

2.7 合同估算价项目总投资约370万元,以费率形式报价,最高限价为100%

2.8 计划工期:建设工期5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5日历天,施工工期40日历天,边设计边施工),运营服务5年。

2.9 招标范围西河口乡龙门冲村强昇竹木加工厂项目,项目实施地点位于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龙门冲村。本次招标内容包括:

1设计内容:

项目范围内建设内容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应的配套服务。

2建设内容:

工程建设内容包括: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钢构厂房1600平方米左右,厂区硬化及水电基础设施等相关配套。

3运营内容:

项目范围内公共区域的非生产车间、保安保洁、公共服务设施维护、商业运营和相关竹木产业等(具体以实际运营内容为准)

本次招标采用费率招标方式,最高限价(费率)设定为审定预算价的 100%。项目总投资约为 370 万元。在运营期内,运营方需投入资金,并依据项目实际状况进行分期分批的资金投入;在运营期内,中标的运营商负责项目运营,承担场所、设备、设施等运营基础条件的维护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运营期间,运营方需每年向发包方缴纳不低于总投资金额 4%的费用。

2.10 项目类别工程类

2.11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3资格要求: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含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3.2 拟派设计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须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2)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3)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与工程项目相适应专业的初级及以上职称,专业不配套按不实质性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

3.3 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

本项目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不得超过 3 家,分别承担设计、施工和运营工作。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 联合成员间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的资质以联合体协议的分工为准。其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 O+EPC 总承包合同,就 O+EPC 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3.4 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 2026  4  16 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4278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下载电子磋商文件。下载者请务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下载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2)供应商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

3)平台咨询电话:4009280095-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30分至530分。

4)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补充公告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磋商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同开标时间,响应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6 4  27  8  30

6.2 开标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裕安区城南镇裕安大厦8)区平台-开标11室。

7.踏勘现场和响应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响应预备会。

8.注意事项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提前准备好电脑、耳麦等相关设备,确保开标顺利进行,如因设备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半小时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解密(无需签到),否则将无法完成后续开标流程,并视为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及相关规定以《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操作规定》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裕安专区】发包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为准。

9.磋商文件的异议、投诉

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在发包截止时间6日前应以电子方式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5日前统一予以回复。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人民政府    

 址: 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西河口乡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徐主任

 话: 0564-3302862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陆询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中央广场141432-1434

项目负责人(受理异议人):李仕彧

电话:0564-533392211. 响应保证金:该项目无响应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