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10信息来源: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阅读次数:

002001001 b0480409-6ccf-49ef-bfd7-61bcd8ec8ac2 2026/04/16 09:30 南通开发区

开发区2026~2027年度交通设施养护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招标公告

NTGC-2026040103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2026~2027年度交通设施养护标段项目名称)已由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开发行审投资(202510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开发区2026~2027年度交通设施养护标段 (项目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名称:开发区2026~2027年度交通设施养护标段。

2.2标段划分及建设地点: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3建设内容:对全区交通设施进行养护,交通设施包括交通标志标识、交通标线、交通隔离护栏、警示桩、防撞筒(墩)、高架声屏障等设施。

2.4质量要求: 合格

2.5工程规模:交通设施养护1

2.6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24.94万元

2.7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开发区2026~2027年度交通设施养护标段,对全区交通设施进行养护,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范围中所示内容

2.8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工期:1年(202651日至202743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发出的开工令为准)

2.10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等级:投标人须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的规定,自20221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5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指本项目要求的资质)处于合格状态。

3.5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4 10日至2026 4 16 9  30 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4 16 9  3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中标后,一旦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不配合发包人的行为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5)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引起二次环境污染。如发现本项目中标单位因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为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要求处理完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6)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研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规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7)市场主体登录主体库完善基本信息,主体库网址:http://58.221.227.54:8081/TPBidder。咨询电话:0512-5818850319962108658

8)投标人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必须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对应端口。因电子投标文件端口选择错误,导致评标系统无法识别而造成的废标情况,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一切后果。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省鼎诚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创业外包服务中心(经济开发区通盛大道188号)A6

招标人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工人业余大学2号楼303

联系人

郭女士张先生

联系人

张马陈

电话

0513-51082689

电话

139216799920513-86272507

传真

/

项目负责人

张马陈

邮编

/

传真

0513-86272507

电子邮箱

/

邮编

/

电子邮箱

854198750@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119556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江苏鼎诚 签于 2026/04/10 17:3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