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01信息来源:海盐专区阅读次数:

002001001 9e544cd4-5c74-47c7-9e4c-19d3a7648aaa 2026/04/13 14:00 海盐专区

海盐县百步镇横港村等2村恢复垦造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百招2026-1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盐县百步镇横港村等2村恢复垦造耕地项目已由海盐县百步镇横港股份经济合作社盐耕(立)【20252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百步镇横港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海盐县百步镇横港村

2.2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1.田块整治工程:

本项目共计田块整治面积180亩,其中土地平整面积119845m2,二次土地平整面积119845m2,

土方开挖32439m3,土方回填37721m3,新建田埂2190m,原有碎石道路拆除1576m3,原有渠道拆除2000m。

2.灌溉与排水工程:

1) 本项目共计建设灌溉渠道1348m,其中新建70×80灌溉渠道713m,改建70×80灌溉渠道532m,新建70×60灌溉渠道103m。

2)排水工程:本项目共计建设排水渠道907m,其中新建70×80排水渠道330m,改建70×80排水渠道577m。

3)渠系建筑物工程:本项目共计建设渠系建筑物25座,其中灌溉窨井1座,排水窨井2座,灌渠下田坡10座,排渠下田坡3座,普通下田坡8座,落河缺1座。

3.田间道路工程:本项目共计建设田间道路1140m,改建3.0m宽水泥路74m,新建3.0m宽水泥路1066m。

2.3概算投资: 197.4407万元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海盐县百步镇横港村等2村恢复垦造耕地项目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的施工(详见设计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4   1   11  00 分至2026 4  13    14  00 分,请各投标人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1.0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4  13   14   00  分,地点为 百步镇百步亭东路新华书店斜对面(村镇建设办公室停车场集装箱)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百步镇横港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合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百步镇横港        地址:嘉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领域广场3-6

村屯桥路7号                                    3-1307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人:先生    

电话: 0573-86786963                      电话:17858826966    

 

2026 4   1  

附表:                      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序号

资格条件内容

企业

1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相应施工资质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最新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且“合格”状态的资质等级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打印的资质动态核查结果证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上其真实性承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4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

投标人自 /  /  /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完成过 / 其中分包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注:本条不作要求)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1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证书。

注:如使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规定。

2

项目负责人自20234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或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4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或中国水利企业协会颁发的全国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5

项目负责人自  /   /  / 至投标截止时间[日期以完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报告中明确的完工(竣工)日期为准],以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或施工技术负责人)身份完成过    /    业绩其中分包业绩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见下文。

其他

1

投标人的“三类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同)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B、C证),其中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且不得与拟派项目组其他主要人员相互兼任。

2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厅“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上公示。

3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本单位正式员工。

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

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改委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6

投标人、投标人的“三类人员”、拟派项目主要人员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平台“黑名单”。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上岗证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