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2026-04-01信息来源: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阅读次数:

002001001 068f44a1-4504-4cf0-b605-01ce9caaae5d 2026/04/10 14:00 南通开发区

南通开发区水利工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

南通开发区水利工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标段名称)

施工招标公告

NTGC-202603310101(标段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通开发区水利工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为 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建设采用:自建代建集中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南通开发区水利工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名称:南通开发区水利工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2.2 建设地点: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

2.3 建设内容:南通开发区水利工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

2.4 质量要求: 合格

2.5 工程规模:投资估算额约33万元。

2.6 工程合同估算价(万元):33万元

2.7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项目为南通开发区水利工程设施零星维修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2.8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小型 中型 大型 特大型

技术复杂工程: /

2.9 工期: 确保中标后于2026年4月30日前完成(竣工交付使用,如不能完成,每延期一天缴纳违约金3000元)。

2.10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业及资质等级: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上证书均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注:①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注册证书;②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且注册地为江苏省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结二级注册建筑师、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如未按上述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注册证书的,该证书无效,视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其他省市参其规定执行。

3.3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3.3.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2投标人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①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的正式员工。

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按照苏建建管 [2016] 214号文要求,投标时可仅提供项目经理及安全员的相关资料,项目部其他人员在中标后按苏建建管(2017) 236 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3.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4资格审查可选条件: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文要求,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特指: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根据苏建函建管〔2025〕183 号要求,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省内工程投标。故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被限制市场准入的建筑施工企业和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已解除限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 本工程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进行评审,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 4 1 日至2026 4 10 1400分。

6.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 南通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 4 10 1400。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7.2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拟派项目安全员须无在建工程且全程在岗。

(4)中标后,招标人一旦发现中标人非法转包的,一律无条件退场,且三年内不得参加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5)中标后,一旦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在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指令、不接受变更等包含但不限于以上不配合发包人的行为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6)本项目施工所产生的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而引起二次环境污染。如发现本项目中标单位因倾倒建筑垃圾产生环境的二次污染行为的,由中标单位自行按要求处理完成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不能按要求完成的,后评价考核得分将一次性扣除20分,且暂停三年及以上在我单位承接业务的资格。

7)中标后,项目实施过程中所有的后续相关手续由中标人自行协调。不按要求协调推进的,每出现一次罚款5000元同时后评价考核扣分5分。

(8)本次招标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以企业内部执行制度为依据。

(9)本次招标全过程要素数据(包含项目动议审批、招标文件制作、招标公告发布、开标评标过程、标后监督管理等)均由招标人录入“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全流程监察平台”。平台对招标人、中标人、中介单位等交易主体进行数据判分析,若在审批程序合性、投标人抱团亲密度、投标价格偏离度、投标IP雷同性、开评标过程异常行为、专家评标倾向性、合同比对、项目负责人变更、工程量变更、中标方履约、招标人现场监管、竣工验收等监察点出现预警,将按类型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10)市场主体登录主体库完善基本信息,主体库网址:http://58.221.227.54:8081/TPBidder。咨询电话:0512-58188503、19962108658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南通开发区专区上发布;

9.2本次招标公告为第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10.1招标主体

招标人: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公用事业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达全过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南通开发区能达科技创新中心A座6楼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通市世纪大道18号恒隆国际B座14层

联系人:郭欢欢、张佳俊

联系人:张婕

电话:0513-51082689 

电话:18151326960

传真:/

项目负责人:张婕

邮编:/

传真:/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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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377748001@qq.com


10.2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3-81195567

10.3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一般应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依法提出异议,收到异议之日起招投标活动暂停,招标人必须妥善处理并在上述平台系统进行答复。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公章):

 

 

崔世荣 签于 2026/04/01 11:5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