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荡镇万胜村王家汇土地平整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沈招2026-0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沈荡镇万胜村王家汇土地平整项目已由海盐县沈荡镇人民政府以沈政项[2026]4号文件(项目代码2602-330424-04-01-390069)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盐县沈荡镇万胜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资金由业主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建设地点:海盐县沈荡镇万胜村。
2.2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海盐县沈荡镇万胜村。主要涉及6组、20组98亩土地范围,土地翻耕及田埂65438.6平方米、土方开挖6924立方米、土地回填6924立方米、2.5m砂石路643米、B70*60灌渠237米、C70*80排渠559米、下田坡3座、过路涵5座、灌溉窨井4座、落河缺3座、出水池改造1座等。
2.3 工程总投资:48.82万元。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沈荡镇万胜村王家汇土地平整项目招标文件和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6 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他条件详见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2 月 12 日 9 时 00 分至 2026年 2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请各投标人登陆“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 ” 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 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 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0.5 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沈荡镇村镇建设管理办公室四楼405会议室(地址:沈荡镇镇中南路201号(镇政府对面)。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ttps://jxszwsjb.jiaxing.gov.cn/col/col1229744066/index.html)、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上发布。投标单位请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https://haiyan.etrading.cn/)登录入口上操作。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海盐县沈荡镇万胜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中允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沈荡镇万胜村 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谢家路1479号科技大楼11楼
邮编:314300 邮编:314300
联系人:金书记 联系人:全思怡
电话:0573-86783912 电话:0573-86051676
附表: 投标人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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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资格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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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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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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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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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3年 2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少于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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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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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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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项目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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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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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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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应持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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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项目安全员、质检员和施工员应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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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本项目上述岗位人员配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两个岗位不得相互兼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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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申请人的“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 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B 、C 证),其中企 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应有任命文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 1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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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 ” 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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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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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拟派项目组主要人员应为投标人本单位正式员工。(均须提供近三个月内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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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3 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自行承诺)。 如联合体投标的,则包括联合体所有成员及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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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 ”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1、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 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